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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會計工作的監督主要是指()代表國家對單位和單位中有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政府對會計工作的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代表國家對單位和單位有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發現的會計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財務部介紹:

財政部門也被稱為“財政機關”。國家行政機關中負責財務管理的機構。包括國務院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各省、自治區財政廳、直轄市財政局、行署財政所、縣、市、自治州、自治縣、市轄區財政局、鄉鎮財政所,形成了完整的體系。

工作內容:

在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主要工作是編制國家和各級政府的預算、決算,辦理預算執行業務;根據國家財經法律和政策,制定各項財務業務規章制度,管理各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防、外事等部門的財務。

制定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法規,管理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財務監督檢查,執行財經紀律;管理各種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以及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會計工作簡介:

工作內容: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礎環節,是經濟管理的重要基礎。包括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使用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管理會計檔案、辦理會計交接等。

工作分類:

會計可分為兩類:財務會計:編制財務報表,為企業內部和外部用戶提供信息。財務會計信息提供給廣泛的用戶。其重點是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主要供外部參考。

管理會計:主要是向企業管理層提供信息,作為企業內部各部門決策的依據。沒有標準模式,也不受會計準則控制。

發展:

在我國,隨著企業發展和集團化趨勢的日益增強,財務工作的難度和強度也逐漸加大,因此進壹步規範會計基礎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不僅是建立會計工作秩序的重要突破口,也是進壹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重要環節,必須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