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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制現金流量表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壹定會計期間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現金流量表可以為用戶提供壹定會計期間內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於用戶了解和評價企業獲取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能力,從而預測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

壹、直接法介紹

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列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用直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壹般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然後計算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本文主要介紹根據相關科目記錄、分析和填制現金流量表的直接方法。

二、現金流量表的主要項目。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年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以前年度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包括應付給購貨方的增值稅)和本年預收的款項,減去本年銷售退回商品和本年銷售退回商品支付的現金。企業銷售材料和代購代銷收到的現金也反映在本項目中。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通常使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補充資料,因此需要掌握會計科目的使用來填寫現金流量表。

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項目由三個會計分錄組成:

借:貨幣資金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貨幣資金

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

借:貨幣資金

貸項:預收賬款

這裏假設第壹筆分錄是通過應收賬款或預收賬款中轉的,這樣“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貨幣資金

貸款:“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三收”貸方發生額對應“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使用“三項收入”賬戶,有:

“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貸方=三收期初借方余額-三收期末借方余額+三收借方金額

“三收”的期初借方余額和期末借方余額可以通過查資產負債表得到,但需要註意的是,預收賬款的貸方余額在借記時要用負數填寫,應收賬款不能包含壞賬準備;“三收”借方金額對應科目為營業收入(利潤表),應交稅金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壹般采用增值稅補充資料),會計分錄為:

借方:“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這裏可以假設“三收”的貸方對應的是貨幣資金,但要考慮以下特殊情況(會導致“三收”減少但不導致實際現金流入):

(1)確認壞賬

“三收”貸方對應的不是貨幣資金,而是壞賬準備科目。增加了“三收”貸方,但未收到貨幣資金,確認的壞賬應從“三收”貸方金額中剔除。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2)票據貼現

例:應收票據面值200萬元,用於貼現。收到現金65,438+0,900,000元,貼現利息65,438+0,000,000元。折扣部分應排除在“三收”貸方金額之外。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1 900 000。

財務費用100 000

貸項:應收票據2 00萬。

(3)前期確認的壞賬本期已收回。這項業務“三收”余額沒有變化,但現金收入增加了。因此,前期確認而本期收回的壞賬金額應增加到本期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壞賬準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或者: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壞賬準備

2.“收到的退稅款”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教育費附加和其他退稅款。

3.“其他經營活動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流入,如經營租賃收到的租金等,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4.“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年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含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以前年度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未付款項和本年預付款項,減去本年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收到的現金。企業為采購材料和采購代理業務支付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該項目包括三個會計分錄:

借:庫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貨幣資金

借: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貸款:貨幣資金

借方:預付款

貸款:貨幣資金

在這裏,可以假設第壹筆分錄是通過應付賬款或預付賬款進行的,因此“為商品和勞務支付的現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三項支出”(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款項)

貸款:貨幣資金

“三項付款”的借方金額對應的是“商品和勞務支付的現金”。

使用“三支付”的賬戶有:

借記“三項費用”(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期初貸方余額“三項費用”-期末貸方余額“三項費用”+貸方發生額“三項費用”。“三項付款”的期初和期末貸方余額可以通過查資產負債表得到,但要註意預付款項的期初和期末借方余額要用負數填寫;“三項付款”貸方發生額對應科目為存貨借方發生額的壹部分,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壹般采用增值稅補充信息),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三付”

存貨借方金額=存貨期末借方余額-存貨期初借方余額+存貨貸方金額。存貨的期末借方余額和期初借方余額可以通過查資產負債表得到,但要註意不能計入存貨跌價準備(即這裏的“存貨”是存貨賬戶的賬面余額);存貨貸方發生額對應科目為營業成本(利潤表)和待處理財產損溢補充資料)。

借:業務費用(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項:庫存

這裏要註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存貨的借記都對應“三支付”,比如借記存貨、貸記累計折舊、應付職工薪酬等。我們應該考慮這個因素,並把它們從存貨的借方中排除。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制造成本

貸:累計折舊(應付職工薪酬)

借:庫存

貸項:制造費用

5 .“支付給職工的現金”項目,反映本年度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資金。各種津貼、補貼等員工工資(包括員工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貨幣資金

應付職工薪酬借方金額=應付職工薪酬期初貸方余額-應付職工薪酬期末貸方余額+應付職工薪酬貸方金額。應付職工薪酬的期初貸方余額和期末貸方余額可以通過查資產負債表得到,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金額可以利用補充資料得到,要註意不包括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和其他費用。

6.“已繳納的各項稅費”項目反映企業本年繳納、往年本年繳納和預繳的各項稅費,包括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等。

借:應付稅款

貸款:貨幣資金

應交稅金借方金額=應交稅金期初貸方余額-應交稅金期末貸方余額+應交稅金貸方金額。應納稅款的期初貸方余額和期末貸方余額可以通過查資產負債表得到,應納稅款的貸方發生額可以使用:①利潤表中的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費用(應考慮補充材料中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②使用輔助材料管理費用項目中的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③補充資料:銷項稅、進項稅等。在增值稅項目中。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稅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消費稅等。)

借方: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信貸)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借項)

借:管理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

貸款:銀行存款

7.“支付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項目反映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流出,如租金、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和罰款等。,由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支付,金額較大的應單獨列示。

主要使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等。在補充材料中,先匯總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然後扣除非現金成本(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等。);最後扣除已經反映在現金流量表其他項目中的費用(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應付職工薪酬等。).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其他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處置子公司和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除外。

例如,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貨幣資金(倒答)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使用補充信息和損益表)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使用補充信息和資產負債表)

-公允價值的變化(使用補充信息和資產負債表)

投資收益(或借方)(使用補充信息和損益表)

本分錄中的“投資收益”既包括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收益,也包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余額結轉的部分。

2 .“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其他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現金股利和利息。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只要能夠確定股利和利息,無論是否計入投資收益核算科目,都在本項目中反映。如果是收回投資,不能確定是現金股利還是利息,則在“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中反映。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反映企業出售或者報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取得的現金(包括因資產毀損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支付的相關費用後的凈額。

4.“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企業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取得的現金凈額,減去相關處置費用和持有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和增值稅,以及應由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負擔的以現金支付的職工薪酬。

6.“為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但子公司和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的購買要約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減去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8.“收到與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和“支付與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收到或支付的除上述項目(1)至(7)以外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較大的應單獨列示。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收到的實際款項。,減去直接支付的傭金、手續費、宣傳費、咨詢費、印刷費和其他發行費用。

2 .“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各種短期和長期借款收到的現金。

3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償還債務本金所支付的現金。

4.“為分配股利、利潤或支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或以現金支付的貸款和債券利息。

5.“收到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和“支付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收到或支付的除上述項目(1)至(4)以外的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金額較大的應單獨列示。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項目,反映下列項目之間的差異

1.企業的外幣現金流量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時,折算金額以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近似匯率為基礎。

2.企業外幣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根據年末折算金額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