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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車輛購置稅的會計分錄

為購置車輛而支付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款:銀行存款

車輛購置稅既有與稅收相同的特點,又有自己獨立的特點:

1.單壹收集範圍

車輛購置稅作為壹種財產稅,是壹種特殊的財產稅,是以購買的具體車輛為征稅對象,而不是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者財產。

2.收藏鏈接是單壹的

車輛購置稅壹次性征收,不是在生產、經營、消費的每壹個環節都征收,而是只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征收。

延伸信息車輛購置稅以上市車輛為征稅對象,未上市車輛不征稅。征稅範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和農用運輸車,具體如下;

1.汽車

包括各種車。

2.摩托車

(1)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50km/h、發動機氣缸總排量不超過50的兩輪或三輪機動車;

(二)兩輪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50公裏以上或者發動機氣缸總排量50以上的兩輪機動車;

(三)三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公裏/小時,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大於50,空質量不大於400公斤的三輪機動車。

百度百科-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