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紀律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2016應屆畢業生除外);
5.違反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2005年人事部部長令第6號)中回避制度的要求;
6.其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