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壹會計憑證便於會計核算的劃分,但不能反映壹項經濟業務的全貌和所涉及的會計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其他科目僅供參考,不做相應核算。
憑證又稱會計憑證,是指能夠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並據此登記賬簿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憑證。
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大類。
所謂原始憑證,也稱憑證,是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填制的壹種憑證,用於證明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完成,明確經濟責任,並作為記賬的原始依據。它是會計的重要資料。
所謂記賬憑證,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已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和性質進行分類,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在整個會計流程中,會計憑證是第壹道關口。如果使用的憑證是假的或不合法的,那麽整個會計就不可能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