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假期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發明電[2016]第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65438+10月1放假,65438+10月2日(周壹)補休。
2.春運:10月27日-2月2日65438+7天。65438+10月22日周日,2月4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周六上班。
4.勞動節:5月1放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3天。5月27日周六上班。
6.中秋國慶:65438+10月1到8天,連休8天。9月30日周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按規定妥善處理,確保人民群眾平安過節。
國務院辦公廳
2016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