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購買價格-已宣告未分配股利+交易費用)
應收股息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本分錄調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
應收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折價)
2.可供出售債券的應計利息
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只需將總賬科目替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即可。
3.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如果是股權投資
當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當期末公允價值低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