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如需他人代領,則需要攜帶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4、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證件照片,壹寸、二寸各2張;
5、《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考生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完整,壹式兩份(因考試相關政策不斷變化,請考生以相關部門公布的最近政策為準)。
初級會計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後1個月內,各省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並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