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出原材料時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產品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壹般耗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耗用)
貸:原材料
企業發出的原材料實際成本可以使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壹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進行確定。但是,企業進行原材料實際成本確定的計價方法壹經確定,就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購買材料時的會計分錄
1、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單貨同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2、發票賬單已經到達、材料尚未到達(“單到貨未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3、材料到達並且進行驗收入庫後,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4、材料已經到達、發票賬單尚未到達(“貨到單未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壹個月月初需要將上筆分錄用紅字沖回: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紅字沖銷)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沖銷)
發票賬單到後,再記錄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