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屬於制造業範疇,指建築物主體工程竣工後,建築物內各種設備的安裝活動,以及施工中的線路敷設和管道安裝。不包括工程收尾的裝飾,如對墻面、地板、天花板、門窗等處理活動。
修理修配,所涉及的行業很多,例如通用零部件的機械修理、農林牧漁業機械的修理、醫療診斷、監護及治療設備的修理、社會公***安全設備及器材的修理、鐵路設備的修理、汽車修理、娛樂船和運動船的修理等等。
交通運輸,包括:(壹)鐵路運輸業,指鐵路客運、貨運及相關的調度、信號、機車、車輛、檢修、工務等活動;(二)道路運輸業,包括公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運輸輔助活動等;(三)城市公交業,指城市旅客運輸活動,包括公***電汽車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客運、城市輪渡以及其他城市公***交通;(四)水上運輸業,包括水上旅客運輸、水上貨物運輸、水上運輸輔助活動等。
倉儲租賃,包括倉儲和租賃兩部分。倉儲指專門從事貨物倉儲、貨物運輸中轉倉儲,以及以倉儲為主的物流送配活動。例如谷物、棉花等農產品倉儲。租賃包括兩類:壹是機械設備租賃,指不配備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的租賃服務,包括汽車租賃、農業機械租賃、建築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計算機及通訊設備租賃等;二是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包括圖書及音像制品出租等。
金融保險,主要是指金融業,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以及其他金融活動。其中保險業主要包括人壽保險、非人壽保險以及保險輔助服務。
郵電通信,包括郵電和通信兩部分。郵政業和倉儲、運輸業列為壹類,主要包括國家郵政,即國家郵政系統提供的郵政服務,以及其他寄遞服務,即國家郵政系統以外的單位所提供的包裹、小件物品的收集、運輸、發送服務。通信包括電信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廣播電視傳輸服務、衛星傳輸服務等。
咨詢經紀。咨詢業包括會計、審計及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以及其他專業咨詢;經紀業是指商品經紀人等活動。
文化體育。文化業包括新聞出版業,廣播、電視、電影和音像業,文化藝術業等,體育業包括體育組織、體育場館及其他體育活動。
科學研究,主要指為了增加知識(包括有關自然、工程、人類、文化和社會的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創造新的應用,所進行的系統的、創造性的活動。該活動僅限於對新發現、新理論的研究,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研究與試驗發展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包括自然科學研究、工程和技術研究、農業科學研究、醫學研究、社會人文科學研究及其試驗發展等。
技術服務,包括專業技術服務業和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兩類。前者包括氣象、地震、海洋、測繪服務及技術監測、環境監測、工程技術與規劃管理等;後者包括技術推廣、科技中介等服務。
教育培訓,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以及職業技能培訓、特殊教育等。
餐飲住宿。餐飲業包括正餐服務、快餐服務、飲料及冷飲服務以及其他餐飲服務;住宿業包括旅遊飯店、壹般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中介代理。中介包括房地產中介服務、職業中介服務、科技中介服務等,代理包括貿易、金融領域的代理等。
衛生保健,包括醫院、衛生院及社區醫療活動、門診部醫療活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婦幼保健活動、專科疾病防治活動、疾病預防控制及防疫活動以及其他衛生保健活動。
社區服務,包括居民社區的物業等服務。
旅遊,包括旅行社服務業,指為社會各界提供商務、組團和散客旅遊的服務。包括向顧客提供咨詢、旅遊計劃和建議、日程安排、導遊、食宿和交通等服務。
娛樂,包括室內娛樂活動、遊樂園、休閑健身娛樂活動及其他娛樂活動。
加工,屬於制造業的範疇,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等。
此外還包括其他提供勞務的行業。
二、各種勞務類型的收入確認方法
上述各種勞務類型按以下方法確認收入:
(壹)收入時間的確認企業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的實現:壹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二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三是交易中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
(二)收入方法的確認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以及從事建築、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企業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測量;2.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3.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三)收入金額的確認
1.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以及從事建築、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應當在納稅年度結束時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
3.企業提供勞務,但不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若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若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可暫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但也不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待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確定不能得到補償時,再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作為損失扣除。
4.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包括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將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提供勞務處理。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
(四)特殊事項的確認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償債,以及將勞務用於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和利潤分配,應當視同提供勞務,按以上規定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