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終止上市實施細則,上市公司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全部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為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我公司將終止其股票上市。
對於2020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應根據《終止上市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於2022年第壹個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之後每隔十個交易日披露壹次,直至相關情形消除或本公司作出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
相關上市公司2021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仍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應當在2021年度報告披露後的下壹個交易日申請其股票停牌。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