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會計術語,是會計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的,記錄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又稱日記賬憑證,是根據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的記錄,是登記明細賬和總賬的依據。
會計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其經濟業務的內容進行分類整理,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會計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填制會計憑證。
填制日期壹般為會計人員填制會計憑證的當天,也可根據管理需要填制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差旅費報銷的會計憑證是否填有報銷日期;現金收付的會計憑證應填列現金收付的日期;
銀行托收業務的會計憑證,壹般在會計部門收到銀行匯票或銀行回單時,按蓋章日期填制;當實際到賬日期與銀行蓋章日期相差較遠,或下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憑證時,可按會計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