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常見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平均分配到各個期間的方法。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是相等的。
計算公式如下: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潤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上面計算的折舊率是按照單項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單項折舊率,即固定資產在壹定時期內的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價的比值。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壹種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折舊額的方法。該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壽命法只強調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個工作量的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預計總工作量=固定資產月工作量×第壹個工作量折舊。
3.加速折舊法加速折舊法又稱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壽命的前期多折舊,後期少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率,使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有效使用壽命內迅速得到補償。
有兩種常用的加速折舊方法:
(1)雙倍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固定資產的期初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2/預計折舊年限×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2)年數總和法年數總和法又稱年數總和法,是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凈殘值計算年折舊,分數遞減。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還可以使用的年限,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總和。
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可接受使用年限的折扣次數之和/預計使用年限。
或者: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 ÷ 2×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仍然用前面的例子來說明,如果用年數總和法來計算,各年的折舊額如下:
原值-凈殘值年折舊累計折舊
折舊分錄:
借:管理費
生產費用
銷售成本
生產成本
貸項:累計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