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員報銷差旅費會計分錄寫法如下:
壹:如果是出差之前預支了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貸:銀行存款等
二:采購完成後,如果預支備用金有結余: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結余上交的部分金額)
管理費用——差旅費(實際發生的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三:如果預支備用金正好用完,則: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四:如果預支備用金不夠用,員工還墊支了部分差旅費,那麽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五:如果出差之前沒有預支備用金,那麽采購員報銷差旅費時: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銀行存款等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公費、雜費和其他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重要經常性支出項目。
出差人員返回本單位後,應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首先,旅客應向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如實填寫報銷單的相關內容,如出差原因、出發地點、車型、車輛等級、金額等,財務部部長應在原始票據和報銷單的背面簽字並粘貼到相關部門。
財務部相關人員根據本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檢查單據是否真實合法,計算報銷的交通費、支付的夥食補貼、住宿費余額、不購買臥鋪補貼等金額,結清差旅費,制作會計憑證,並交出收據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