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會計證的繼續教育是必須本人參與的,但實際生活中很多人因各種原因並沒有實際參加,他們都通過目前社會上的會計中介機構辦理,所以會計證的繼續教育在實際生活中可以找人替辦。壹般當地會計培訓中介機構都代辦該事項。
會計繼續教育即《會計從業資格證》實行定期年檢制度。指對正從事會計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會計人員進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為目標,使之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再培訓、再教育。
《繼續教育規定》適應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需求,對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
壹是明確適用範圍,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均納入適用範圍。
二是確定指導思想,提出應當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突出針對性、實用性和前瞻性,為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三是確定基本原則,包括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點,提高能力;加強指導,創新機制等。此外,還強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擴展資料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壹)以人為本,按需施教。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向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引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完善知識結構、全面提高素質。
(二)突出重點,提高能力。把握會計行業發展趨勢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業基本要求,引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樹立誠信理念、提高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全面提升專業勝任能力。
(三)加強指導,創新機制。統籌教育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繼續教育,不斷豐富繼續教育內容,創新繼續教育方式,提高繼續教育質量,形成政府部門規劃指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支持配合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新格局。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六條?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百度百科-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