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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土地使用費”進行會計分錄

根據是壹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1.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壹般應當按照取得時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建設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但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房屋、建築物出售的,有關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房屋、建築物的成本。

如果是與土地出讓金壹起繳納的壹次性征地管理費,則直接並入土地價值。

普通企業:

借:無形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

房地產企業:

借:開發成本

貸款:銀行存款

2.對於分期繳納的土地使用費,建議以後每次繳納時都要包含當期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銀行存款

征地管理費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在征地總費用的基礎上,按照壹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費。征地管理費主要用於征地拆遷過程中非財務人員的辦公、業務培訓、宣傳教育、經驗交流、儀器設備購置、維護及使用費等必要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