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系統維護升級,暫時無法訪問。
2.公積金網站服務器故障,無法訪問。
3、網絡不流暢,建議換流暢的網絡接入。
新政如下:
1,公積金繳存
實行雙向差別化比例存款。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且不得低於5%,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單位繳存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者超規定範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非微型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報告);經依法批準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公積金提取
支付購房首付並提前結清貸款後的提取次數,由五年內只能提取壹次改為五年內每月提取壹次。還貸提取業務由每年壹次調整為每月壹次,租金提取業務由每季度壹次調整為每月壹次。限制多套件提取。已辦理2套及以上購房手續或5年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產權的職工,不得再次申請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支持提取有電梯的現房,職工申請提取有電梯的現房,不受壹年內提取住房消費業務只能選擇壹套住房的限制。
3.公積金貸款
實行精細化雙聯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與每筆繳存額和繳存時間有關,是通過從繳存賬戶中的每筆繳存額中扣除提取額,然後分段計算繳存額存儲時間對應的存貸系數並相加得到的。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在每月還貸期間,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用住房公積金償還每月本息,即“按月還貸”。
擴展數據: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三)本市住房職工租住自用的房屋;
(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現有房屋加裝電梯;
(五)職工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被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退休人員;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已經出境定居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十壹)職工與非本市戶籍的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且未繼續異地繳存,賬戶被封存或管理滿半年的;
(1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員工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三)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