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為3位數字,第二位數字為2,表示二級科目代碼為2位數字;諸如此類。三、各級科目代碼的總位數和編碼位數不是壹個概念;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某壹級科目編碼總位數=上級科目編碼總位數+本級科目編碼位數。如果壹級科目中沒有上級科目,其上級科目編碼的總位數可視為0,其編碼位數為3,則按上述公式計算;壹級科目代碼總位數=0+3=3,所以舊標準下的科目代碼是3位;也就是妳說的101。
二級科目編碼總位數=壹級科目編碼位數+二級科目編碼位數=3+2=5,即二級科目編碼為五位數,前三位為其上級科目的編碼;
妳讀到的信息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但現在已經過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