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會計做賬按財政部在(財會[2004]7號)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中制定了民間非營利組織(即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科目進行做賬。
2、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會計做帳流程: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結賬、對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4、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