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累計從事專業工作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底前通過全國統考的經濟工程師資格或1993年6月6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1年。
5.如果拿到博士學位,不需要工作年限就可以直接申請。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工作和實際年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