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固定資產清算
借:累計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2)結轉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3)資本公積結轉(內部):
借:資本公積——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公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增。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應以歷史成本作為計稅依據。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資產時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五十八條規定,在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的確定方法中,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應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計稅依據。第五十九條規定,采用直線法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由此可見,已投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加相關稅費作為計稅依據,計提不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折舊稅前扣除。因此,對投資者超過註冊資本形成的資本公積所對應的固定資產,以及在計稅基礎範圍內計提的不超過公允價值加相關稅費的折舊額,允許稅前扣除。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