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投資收到配股後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長期股權投資-認股權
? 現金
附註:
所謂配股,就是被投資企業規定投資企業可以壹定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原始股份的百分之幾)的被投資企業的股票。配股也是支付股利的壹種方式,配股壹直被上市公司用來作為壹種籌集資金以增加股本的手段,同時也是上市公司支付股利的壹種方式。在我國目前條件下,大多數企業都是采用配股方式。送股與配股的不同之處在於:送股是無償發放股票股利,而配股則是低價有償發放,即投資企業並不是無償取得被投資企業的股票,而需付出壹定的對價。
配股實際上是相當於公司給予老股東壹項認股權,使老股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在特定時期內按配股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股份,以保障能按原比例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壹般而言,配股價格高於股票面值但遠低於其市價。老股東如果行使認股權按配股價格買進股票後再按較高市價賣出便可賺得壹筆差價;有的公司還規定配股權可以轉讓,因而這種認股權本身也是有價值的,這種特殊的權利只有公司的股東方可獲得。在配股價低於股票的市場價格時,認股權具有內涵價值。在配股時,有三個重要的日期:配股宣布日、配股證明(認股權)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又叫除權日)、配股到期日。從配股宣布日到發行日(股權登記日), 股份與其權利是不可分離的。在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到到期日之間,股票與認股權就可以獨立出售,因而應該確認配股權的價值。
對於被投資企業,在宣布配股的時候,並不需要作會計處理。在以規定的配股價認購股票時,應按股票的面值增加股本,收到的現金,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如果公司決定將配股權出售,做如下分錄:“借:現金,貸:長期股權投資-認股權、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