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批準的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確保現金安全。如發生現金短缺,應及時查明原因,向單位領導匯報,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要使用“白色”來輸入帳戶。
4.不準以現金形式私分、占用和借用公款。
5.去公司以外的金融機構取現或存現(限額1,000元以上),需要兩個人乘坐公司車。6.現金出納必須嚴格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應妥善保管金庫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裏面不允許存放私人物品。8.現金出納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單位領導的檢查和監督。
9.櫃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公司基本和輔助銀行賬戶的開立及各項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應由出納蓋章並妥善保管。
4.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結算采用以下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匯款、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用於結算水、電、電話費),不采用其他結算方式。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應及時記錄。
6.公司應根據每個銀行賬號建立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壹核對。每季度末,制作銀行對賬余額明細表。
7.銀行櫃員必須及時查找銀行對賬表中記錄的賬目原因,通知責任人更正錯誤,並及時清理未到達的賬目。賬目不壹致的問題應該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和預留印鑒必須負責。出納應逐壹登記,記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簽發的支票。
三。往來賬戶管理
1應收賬款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具發票後,由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編制會計憑證,與客戶登記有關收入和應收賬款的會計賬簿,定期與各銷售部門核對,確保雙方賬目壹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的出差貸款、采購貸款、備用金等在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6月5438+2月中旬清理。每年6月5438+2月中旬清理各部門備用金,借舊還新。
3.應付賬款管理:公司各部門應及時處理因采購產生的應付賬款,登記相應賬簿,並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確保雙方賬目壹致。
四。內部密封: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鑒負責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和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度抽查壹次。
4.現金出納不得承擔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