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工程建設-合同成本
貸款:銀行存款
二。《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及主要會計處理》(財會[2006]18號)“工程建設”科目主要會計處理:
(1)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企業在合同建造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間接費用,如建設和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汙費等。,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月)將分配的間接成本計入相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成本)。
(2)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根據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成時,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進行套期,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