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資者投資會計分錄
(壹)接受現金資產投資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發行價款、傭金、手續費)
貸:實收資本(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雙方約定的份額)/股本(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差額倒擠)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
企業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科目。按照投資者在註冊資本中應享有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如果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應享有的份額小於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應將差額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借:固定資產(原材料、無形資產)(按資產的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按照雙方約定的份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差額倒擠)
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以及其他資本公積等。
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等。
資本溢價是指投資者繳付企業的出資額大於其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數額。
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
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是企業的壹種儲備資本,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註冊資本。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