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如何利用會計應用系統實現外幣交易統賬制
近年來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並日益改變銀行會計。如何開發設計會計應用系統滿足外幣統賬制要求,是執行外幣折算準則的關鍵所在。筆者試結合商業銀行會計工作實踐,談談如何利用會計應用系統實現外幣交易統賬制。 事實上,為增強競爭優勢,近年來商業銀行高度重視會計應用系統的開發設計,構建了相互聯系的會計生產系統和財務報告系統。 生產系統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以賬務數據為主,實現全行的數據集中;報告系統以生產系統為數據源,按照壹定的規則生成總賬數據和財務會計報表,以滿足內部管理需要和資本市場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定監管要求。 設計原則 壹方面,生產系統中仍保留外幣分賬制的功能。 商業銀行的生產系統壹般是按照外幣分賬制設計,在新《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之前,其交易處理模塊已廣泛應用,若比照工商企業執行外幣交易統賬制,商業銀行則要在生產系統中按交易逐筆折算,對系統設計的內在機理全面改造,工作量巨大,並對系統資源空間提出更高要求。考慮到商業銀行外幣業務的現況,財政部下發的“外幣折算準則應用指南”允許金融企業采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因此,不論踐行成本效益原則還是依據制度,商業銀行都可在生產系統中保留外幣分賬制功能。 另壹方面,改造報告系統,實現外幣統賬制的處理結果。 改造報告系統要遵循以下設計原則:壹是在報告系統中對所有會計科目區分為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並設置相應的系統參數,實現系統對貨幣性項目自動重估,對非貨幣性項目不重估;二是報告系統貨幣性項目重估頻率要與生產系統損益重估頻率保持壹致,壹般按月進行;三是確保報告系統貨幣性項目重估使用的折算匯率與生產系統損益重估使用的折算匯率壹致;四是在報告系統中增加“外幣貨幣性項目重估損益”科目,反映外幣貨幣性項目重估時產生的損益。 原理分析 依托原有生產系統和適當改造報告系統,即可以較低成本滿足外幣折算準則要求,原理分析如下: 首先,對匯兌差額的處理結果與統賬制壹致。 “外幣折算準則應用指南”允許金融企業采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但要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外幣賬戶余額進行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的調整,並確保采用分賬制記賬方法產生匯兌差額的處理結果,與統賬制壹致。 而在執行外幣折算準則之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實施的外幣分賬制,不區分外幣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資產負債表日外幣交易不產生匯兌差額。因此,報告系統中的參數化設計,要對所有會計科目區分為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系統將屬性參數設置為“貨幣性項目”的會計科目,按資產負債表日折算匯率進行重估,對資產負債表日折算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壹資產負債表日折算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外幣貨幣性項目重估損益”科目;將屬性參數設置為“非貨幣性項目”的會計科目,仍以歷史成本計量,在報告系統中反映為以交易發生日折算匯率轉換的折合記賬本位幣(CNY)余額。 其次,月末資產負債表中間過渡類CNY科目余額為零。 我國工商企業采用的外幣統賬制,將發生的多種貨幣經濟業務,折合成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上僅作輔助記錄。統賬制的特點之壹是不設立“外匯結售”、“代客外匯買賣”、“經營套匯”等中間過渡類會計科目和賬簿。而基於上述會計應用系統的設計思路,商業銀行在生產系統中仍可使用中間過渡類科目,實現跨幣種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