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時
借;發出商品貸:庫存商品
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借:應收帳款等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產品銷售成本貸:發出商品
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帳款
擴展資料:
發出商品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產品、農業企業收獲的農產品)、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周轉材料(如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發出商品、在途物資、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加、節約減)、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商品進銷差價(減)、存貨跌價準備(減)等。
企業發出商品,當月不開發票。 ——這種情況財務會計上不做任何處理,但銷售會計要做好發貨記錄。(銷售會計日常工作要做好發貨,來款以及開票記錄)
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帳戶組織核算。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和代購貨單位墊付的運雜費借記該帳戶,收到貨款後,按發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墊運雜費貸記該帳戶,由購貨單位退回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也在該帳戶的貸方反映。
發出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壹)對於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