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到期時會計分錄
1、企業或個人在存定期存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定期戶
貸:銀行存款--轉出戶
2、定期存款到期時企業或個人收回存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存入戶
貸:財務費用(利息)
銀行存款--定期戶
銀行存款的會計核算
1、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或個人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國家會計制度規定,設置“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其借方反映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存款的減少,期末存在借方余額。
反映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或個人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企業或個人在銀行提取和支出存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2、“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進行設置。
“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壹次。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調節表“,調節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