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當年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銀行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等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計財處存放超過壹年後,按照規定的期限編制移交清冊,及時移交給學校檔案館統壹保管。
3、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註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塵。 所有會計檔案必須登記造冊,不得丟失、毀損、非法抄錄;打印輸出的紙質檔案必須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憑證、賬簿必須連續編號並經審核簽字後,方可歸檔保管。
4、所有會計檔案的借閱和歸還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歸還時應檢查其完好性,不得塗改、毀損和過期不還;不得將會計檔案隨便借出,查檔要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改、拆封和抽換。
5、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