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又名李儒,祖籍浙江杭州。雖然她壹直自稱高中畢業,但實際上只學了幾年,平時連寫信都很困難。她十歲時母親去世,十六歲時父親去世。
1943,她與北平偽滿派出所民警劉連生登記結婚。1956年,李與離婚,原因是被人民槍殺。這可能是李的第壹次婚姻。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和陳慶之在1957。
陳先生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會計。婚後兩人壹直感情不和,人民法院1960 10判決離婚。李嫁給了溥儀。當時距離第二次婚姻離婚剛好壹年多,這應該是她第三次正式結婚。
關於李的身世,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秘書長的釋永信先生回憶說,在溥儀婚禮前,他聽到過壹些關於李身世的“不好”的反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曾經進行過壹次調查,最後查明,溥儀曾經和李結婚。有什麽不好的反應?原來調查的結果是,李給當過* * *。
據李的壹位“二姐”張女士說,“李多次跟我說,她從小就跟後媽生氣,所以去上海做* * *。壹個在李壹直稱他為“表哥”的男人,在上海舞廳遇見了她,並把她帶到北京,在那裏他們同居了。
後來,他們分手了。之後,李在北京壹家舞廳認識了另壹名男子。這人姓劉,是鹽商的兒子,人稱‘五少爺’。我見過他。他長得好看,個子高,性格直爽,什麽樂器都會彈。他是壹個在舞廳演奏音樂的“票友”。
解放後,我和李去王府井百貨大樓樓頂跳過幾次舞。她跳舞跳得很好。她嫁給小宣彤後,到我家來看我,談了她和溥儀不愉快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