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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確認收入稅收?

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確認收入稅收?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出售時的公允價值-初始入賬金額-+公允價值變動余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實就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首先在取得時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是要記到"投資收益"的借方;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計入貸方;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該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確認條件

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1.初始計量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2.後續計量

(1)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

升值: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貶值: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期間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3.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可借可貸)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收益要交稅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收益要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在計稅時,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予考慮,只有在實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後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交易性金融資產轉讓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價款扣除手續費)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可借可貸)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同時:(該項結轉不影響營業利潤或利潤總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或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