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須經總會計師簽署。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在單位內部須經總會計師會簽。
會簽:發表意見的處理者;通俗的說法:審閱、審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