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增加公司2010 年度歸屬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10321057.34元。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更合理的計算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不存在操縱公司經營業績的情形。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變更會計政策,並對股東權益等項目在相關年度進行了追溯調整,嚴格遵循了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現時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是必要的、合理的,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