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增值稅發票風險管理辦法2018年51號

增值稅發票風險管理辦法2018年51號

壹、正面回答

納入增值稅發票風險管理的有:

1、稅務約談無法聯系或兩次無故不到的;

2、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系方式虛假、開票IP地址異常;

3、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開具發票與納稅申報數據嚴重不符,涉嫌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特定欄次虛假申報;

4、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的;

5、小規模納稅人月開具發票金額超過省稅務機關確定金額的;

6、發現納稅人有稅收違法行為嫌疑需移交稽查立案的。

二、分析詳情

風險管理又名危機管理,是指如何在壹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裏把風險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當中包括了對風險的量度、評估和應變策略。理想的風險管理,是壹連串排好優先次序的過程,使當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損失及最可能發生的事情優先處理、而相對風險較低的事情則押後處理。風險管理是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用以降低風險的消極結果的決策過程。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並在這些基礎上選擇與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風險所致損失的後果,從而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險。

三、增值稅電子發票風險防範有什麽

增值稅電子發票風險防範有:

1、針對虛開發票情況風險防控;

2、針對不合規發票風險防控;

3、針對開票方拒絕開具發票風險防範;

4、電子發票風險防控;

5、做好企業內控,發票風險防範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