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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股權轉讓款,會計分錄該怎麽處理?

壹、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會計分錄:

借:實收資本-原始股東

貸款:實收資本-新股東

股權轉讓資金不得通過公司賬戶轉賬。如果通過公司賬戶,會計分錄:

(1)新股東出資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收取股權轉讓款

(2)對原始股東的支付

借:其他應付款-收取股權轉讓款

貸款: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股權轉讓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受讓方壹次性支付股份的會計處理

1.受讓方再次通過公司支付轉讓方股權。股權轉讓交割且受讓方轉讓公司股份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轉讓方

同時:

借:實收資本(或股本)-轉讓方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當公司轉讓轉讓方的股份時:

借方:其他應付款-轉讓方

貸款:銀行存款

2.若轉讓方為自然人,且股份轉讓金額大於轉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應註意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借方:其他應付款-轉讓方

貸款:銀行存款

(股份轉讓-應付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股份轉讓-轉讓方原始出資)×20%稅率]

三。受讓方不通過公司直接支付轉讓方的股權款;

根據轉入方匯款憑證和轉出方匯款憑證及回單:

借:實收資本(或股本)-轉讓方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轉讓方為自然人,且股份轉讓金額大於轉讓方原實際出資額的,轉讓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轉讓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