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外國語大學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級別: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長春市鏡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鏡月街3658號。
第二章學業證書的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外國語大學授予國家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六條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我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兵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助學、基層就業學費補償、新生助學金、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等。
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舉報。入學後,學校會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實後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結算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
同時,我校全額提取學費收入的5%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壹、二、三等獎學金)、個人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多層次的獎勵體系;設立了“超越吉爾吉斯斯坦之星”、“五星誌願者”、“十佳會長”、“優秀誌願服務項目”、“精品社團”等多個類別的個人和集體獎項。校內外設立勤工儉學崗位,拓寬教育資助途徑,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為主體,學校“獎、助、勤、貸、減、免、補、緩”為保障的多元化激勵資助體系。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籌集的資金無法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學生需要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確定。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學校將按照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章學費標準
第八條收費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教育學、學前教育、藝術教育、初等教育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會計、電子商務、市場營銷、旅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英語(五年制雙語)、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專業、葡萄牙語、阿拉伯語、英語(四年制)、商務英語、日語、韓語、俄語、印尼語、波蘭語、捷克語、泰語、塞爾維亞語、匈牙利語專業學費標準為per。
德語(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2000元;
編輯出版、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第五章入學須知
第九條專業(類)外語培訓要求
俄語、日語專業不限外語。德語和德語(中外合作辦學)招收英語和德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招收英語和法語語種考生,西班牙語專業招收英語和西班牙語語種考生,其他外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課全英文授課,適合英語語言考生報考。英語方面(英德雙語、英法雙語、英西雙語、英日雙語、英韓雙語),除英語外的小語種、小語種專業都是從零開始培養。
第十條核定男女生入學比例要求。
所有專業(類別)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壹條批準的身體和健康條件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發布的《普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準入規則
1.英語(英德雙語)、英語(英法雙語)、英語(英西雙語)、英語(英日雙語)、英語(英韓雙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英語科目總成績的70%;翻譯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英語科目總分的70%,語文成績不低於100(滿分150)。英語(英朝雙語)專業和韓語專業只招非韓語考生。
2 .學校執行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3 .在專業(班)安排上,學校承認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照顧政策。
4.普通專業(班)錄取原則:實行“分數第壹”的錄取規則。入檔考生按高考總成績和專業(類)誌願順序確定錄取專業(類),專業(類)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不能滿足全部專業(班)誌願的,服從專業(班)調劑的,調劑到未全額錄取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班);不服從專業(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培養相關具體要求的,予以辭退。高考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類別)。專業(類別)相同的,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各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5.江蘇省采取“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B+,A+B,AB+ B+,A+C,B+ B,AC,BB,B+C,BC,CC。分數和成績相同的考生,其專業(類別)優先錄取。專業(類別)相同的,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各科成績較高的考生。不要求另選壹門選修科目,選修科目等級不低於c級,內蒙古自治區采取“在1:1的招生計劃內,按專業(班)誌願順序排隊”的原則。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學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計劃和相關措施。
6.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有統考或聯考規定的省份的考生,各省相關專業合格分數線予以認定,無統考或聯考省份的,其他院校相近專業合格分數線予以認定。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選擇入檔考生。在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統考或聯考省份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課高分考生。沒有統考或聯考的省份考生,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各科高分考生。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文化課總成績的60%與專業課總成績的100%相加所得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入檔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進入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按文化課綜合成績×60%+統考成績×40%擇優錄取,同等綜合成績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
7.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原則: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和德語(中外合作辦學)采用“3+1”培養模式,只錄取有專業誌向的考生。
8.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按工商管理招生;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專業按旅遊管理招生;教育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按照教育學招生。學生入學後實行寬口徑培養模式,第二學期或第三學期期末分流專業。
第十三條聯系信息
學校網站:www.jisu.edu.cn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鏡月街3658號
聯系電話:0431-84533585 845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聯系人:吉林外國語大學招生就業處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部門和地方招生部門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