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安慶師範學院、安陽師範學院、北方工業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北京建築大學、濱州大學、濱州醫學院、渤海大學、常州大學、東北石油大學、大連交通大學、東華大學、東華理工學院、佛山科技學院、福州大學、贛南師範學院、廣東財經、廣東技術師範大學。
廣東金融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廣西大學、廣西科技、廣西民族、桂林理工、哈爾濱工業大學、合肥工業、河北大學、河北地質、河北經貿、河北科技、河北科技師範學院、燕山大學、河北師範大學、河南科技學院、黑龍江工程、黑龍江科技、湖南工商。
調整簡介:
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要送到第二誌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劑。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部分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會負責將他們的所有材料及時轉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線要求,但在原報考單位不具備復試資格,可以申請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以初試後教育部發布的《關於錄取當年碩士研究生的通知》的規定為準。原則上要求考生選擇與原科目相同或相近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