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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保單紅利的科目是什麽?

在會計實務中,應付保單紅利是指“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分紅險在核算保單紅利時壹般設置“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屬於保險專用負債科目。

應付保單紅利的含義

應付保單紅利是指保險公司根據原保險合同向未賠付的投保人支付的紅利。

保險公司分紅是指保險公司將當年的可支配盈余按照保單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給投保人。值得註意的是,只有購買了分紅險的人才有資格獲得保險公司的分紅。同時,用戶購買的分紅險種類不同,分紅方式也不同。有的按保額分紅,有的按保費分紅,以保單合同規定為準。

應付保單紅利的貸款方向

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屬於保險的特殊負債科目。借款人登記支付給被保險人的保單紅利金額,出借人根據原保險合同登記應付的保單紅利。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給尚未支付的被保險人的股利。

應付保單紅利會計的內容是什麽?

1.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根據原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支付未支付的紅利。

2.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可按被保險人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保單紅利的主要會計處理

根據原保險合同,企業應計提應付保單紅利,借記“保單紅利支出”科目,貸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支付給被保險人的保單紅利,借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原始保險合同介紹

上述原保險合同是相對於再保險合同的定義,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的保險合同。

投保人在原保險合同上簽字後,保險人將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如果發生保險合同範圍內的損失,或者被保險人傷殘、患病、身故,或者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保險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

原保險合同可分為人壽保險原合同和非人壽保險原合同。其中,需要承擔原保險合同延長期間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屬於原人身保險合同,不需要承擔原保險合同延長期間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屬於原非人身保險合同。

原保險合同規定了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再保險合同規定了再保險人與原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也是兩者的主要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