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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盈余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的會計分錄?來解釋壹下。

盈余公積壹般用於彌補虧損、增資和送新股。可以用盈余公積送新股,借記盈余公積,貸記股本。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類型:

第壹個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法定盈余公積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不得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準備金。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於它們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依據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後者由公司自行決定。

擴展數據:

盈余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對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限制。盈余公積的提取本身就是利潤分配的壹部分。相應資金壹旦提取形成盈余公積,壹般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息。盈余公積的用途不是指其實際占用形式,盈余公積的提取也不是指單獨從企業的資金周轉過程中提取這部分資金。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無論是用於彌補虧損還是用於增資,都只是企業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的改造。例如,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實際上是減少盈余公積的金額來沖減未彌補的虧損金額,並不引起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化;企業將盈余公積轉為資本時,只是減少了盈余公積的余額,但同時增加了企業的實收資本或股本,並不引起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化。

百度百科-盈余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