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規則》第三條規定,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在考場指定位置存放除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關閉)。攜帶除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外的物品(包括電子、通信、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試場所,將按違紀處理。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進行,考試機器自帶計算器。同時,為了方便考生計算,考場會為考生提供計算用紙和筆。考試結束後,微積分紙筆由監考老師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將按違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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