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取得蓋有房產管理處“租賃登記章”的租賃合同。如果是有“租賃記錄”的“租賃合同”,需要業主委員會出具證明。此外,租約的用途必須註明為“辦公用途”,才可登記。自有房產也可以,但房產證上的用途必須是商業或辦公用途。
第二步:到辦事處所在區工商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如果要查名字,要提前多取名字,因為重名多,最好選三四個字。同行業有相同文字或同音的不能使用,名稱由“深圳\深圳+[名稱]+[經營類別]+有限公司”組成。(當天完成)
第三步:在銀行開立擬設立公司的臨時賬戶,將投資資金註入臨時賬戶。在每個股東的名字裏,都要註明是誰的投資款轉到賬戶裏了。有些銀行需要留下個人印章或者章程,所以要做好準備。(當天完成)
第四步:確認投資款到賬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當天完成)
第五步:將驗資報告和章程提交區工商局審批。(五個工作日獲得許可)
第六步:到辦公室所在的區公安分局備案並刻制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章。(兩天完成)
第七步: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企業法人代碼證。(當天完成)
第八步:到辦事處所在區的國稅、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市民中心也可以運行(當天完成)
註:稅法規定,取得工商執照後30日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否則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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