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的工作職責及工作內容
1、負責每年初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會計科目對本單位的會計科目進行調整。
2、學校財務部門辦理財務收支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預留的人名章。
3、負責學校各種補助發放單及計算機工資表的編制工作。
4、依據原始憑證及時審核出納人員錄入的記帳憑證並打印輸出,裝訂整理並及時進行數據的安全備份。
5、負責每月底前的結賬並編制會計報表,打印輸出後上報教育局財務科。
6、負責年初預算工作。
7、負責年終決算的編制工作及文字分析。
8、負責銀行以外各項對外業務的辦理。
9、負責支票和銀行賬戶的管理工作。從銀行購回的支票,須經會計確認數量和起止編號登記使用及收據的領用簿保管工作。
10、負責每月末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借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壹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壹種經濟管理活動。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