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資是指各種可以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壹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壹年的其他投資。有價證券包括各種股票和債券,如購買其他股份公司發行的各種股票和政府或其他企業發行的債券。
取得短期投資時,應按其實際成本(包括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借記“短期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收到利息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賣出短期投資或收回到期短期國債本息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賣出或收回短期國債的成本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差額貸記或借記“其他收入”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是企業為在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以反映和監督現金股利或利息的取得、收取、出售等情況。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等會計科目。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核算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投資收益”科目:
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等。、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