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財務管理系統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紀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整個公司的總經濟核算,根據公司資本運作、管理費收支等信息定期向總經理匯報。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並根據總經理的指示和公司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分析執行情況,並向總經理做書面報告。
4.管控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整個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向總經理匯報資金變動情況。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錄,進行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商鋪收取租金和管理費,做好收支報表,未付管理費報表,編制月度、季度、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每年X、X月向商戶公開本步行街管理費的財務收支情況,按規定程序審核後在本步行街管理處公告欄公布。
8.負責公司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實,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9.盡壹切努力嚴格審核並合理支出公司的所有費用,任何違反規定和未經批準的費用壹律不予報銷。
二。會計管理系統
1.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和權責發生制,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匹配。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視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如果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有關,則應視為資本性支出(如購買固定資產)。
3.財政年度從10月的1開始,到2月的1結束。
4.會計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會計記錄用中文書寫;會計憑證采用復式記賬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和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報表應及時報送董事會和有關部門。
6.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歸檔,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應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核,報董事會和財務部批準後銷毀。
三。現金管理系統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超出部分當日存入銀行,並在規定的範圍和限額內使用,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直接用於現金收入。
2.現金的使用範圍:
2.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貼、差旅費;
2.2支付給集體單位或不能轉移貨幣的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動報酬或購買物資的貨幣;
2.3結算起點以下零星付款(100元)。
3.單位和個人不得因個人原因借用小額現金。
4.不得利用管理公司的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放現金。
5.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白條或憑證代替庫存現金。
6.因采購需要,行政人事部可申請提取限額為¥ 65,438+0,000元的零星采購備用金,每年年底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年初重新申請提取。
四。支票管理系統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關於支票使用的規定,不簽發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批準後可簽發最高金額為5000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只需填寫金額和收款人姓名,但必須註明限額。任何收到支票的人都必須在簽發後五天內提交壹份賬目。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付款期限為出票日起10日內。普通支票可用於提取現金或轉賬。如果在普通支票的左上角畫兩條平行線,則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提取現金。
3.支票應用碳素墨水或墨水筆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姓名、簽發日期、確定金額、用途和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鑒。預留銀行印鑒必須是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要加蓋在出票人簽名處,不允許加蓋在空白磁碼區或預留的銀行印鑒上,否則銀行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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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物業管理企業的財務行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本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執行建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各種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組織。
本規定也適用於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條代管基金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使用人委托企業管理的房屋部位維修基金和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屋* * *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 * *部位大修的資金。* * *房屋的使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墻、基礎等。)、外墻、樓梯、走廊、門廳、建築車庫等。
*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 * *設施設備大修的資金。* * *設施設備是指自來水管道、公共水箱、增壓泵、電梯、公共天線、供電幹線、照明、供熱幹線、消防設施、居住區道路、路燈、溝渠、水池、水井、室外停車場、遊泳池、各類體育場館等。
第四條代管基金應當作為企業長期負債進行管理。
代管資金應當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使用人的檢查和監督。
代管基金的凈利息收入,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使用人同意後,轉入代管基金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和設施設備的,應當設立備查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相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業主、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品房是指由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業主、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營業用房。
第六條企業為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繳納的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使用人同意後,轉入企業管理的房屋部分維修基金;企業繳納的* * *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使用人同意後,轉入企業管理的*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為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按照國家規定列入成本和費用。
第八條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經營成本包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和間接成本。實行壹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置間接費用,相關費用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直接從事企業物業管理活動人員的工資、獎金和職工福利費。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零部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和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等費用。
第九條企業為經營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應當計入經營成本。
第十條企業繳納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應當計入經營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壹條企業裝修、改造管理用房所發生的費用,應當計入遞延資產,並在有效使用期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年末可以按照應收賬款年末余額的0.3%……0.5%計提壞賬準備,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沖銷壞賬準備。收回已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
未計提壞賬準備的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賬,沖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營業收入和利潤
第十三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條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維護、管理和服務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管理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業主和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服務費收入、公共機構服務費收入和專項服務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的建築物和設施的收入,如出租房屋、經營停車場、遊泳池、各類體育場館等設施的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所有人、使用人委托,對房屋* * *部位和設施進行大修所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到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批準或業主、使用人簽證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所有人或使用人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和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扣除營業稅及附加,再扣除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後的凈額。
營業稅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費用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後的凈額。
第十九條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代理費收入、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營業用房收入和無形資產轉讓收入。
營業用房的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的營業用房,經營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商店、餐館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條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相關成本和費用。
企業為商業用房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費用。
企業在商業建築裝修中發生的費用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內攤銷到其他營業費用中。
第五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