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價外稅,不參與企業收入、成本和利潤的核算。增值稅是單獨核算與繳納的。
所謂“價外稅”是指稅款不包含在商品價格內的稅。例如,商品標價(總價)500元,在核算增值稅時,要將總價分解為商品價格和增值稅:
商品價格=500/1.17
增值稅 = 500/1.17*0.17
商品價格+增值稅=標價(總價)
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收入
借:銀行存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成本(采購)
借:原材料 / 庫存商品 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等
應交增值稅 = 銷項稅 - 進項稅
而 利潤 = 收入 - 成本 - 費用
增值稅在“應交稅費”賬戶核算,該稅既不是成本,也不是費用,因此對企業利潤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