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成本是通過銷售成本計算公式: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算出來的。
銷售成本是指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已提供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他銷售的業務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兩部分,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業性勞務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其他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材料、出租包裝物、出租固定資產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
銷售成本的結轉方法
1、先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是先購入的存貨先出貨,其成本屬於實物成本;
2、後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是後購入的存貨先出貨,和先進先出法壹樣;
3、個別計價法:個別計價法對出貨成本進行個別計價,適合於對成本較敏感的企業;
4、加權平均法:是壹種全月壹次加權平均法。主要的賬務處理有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借:要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
銷售產品的結轉
從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時間來看,可以逐日結算,也可以定期結轉,逐日結轉就是每天結轉商品銷售成本,定期結轉是在壹定時間結轉,壹般是在月末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結轉商品銷售成本可以分為分散結轉和集中結轉兩種方法。
1、分散結轉,是按每壹商品明細帳戶分別計算出每種商品銷售成本和期末結存金額後,在每壹帳戶付出金額欄逐壹結轉商品銷售成本,將結存金額記入結存欄。將每種商品銷售成本加總即求出各類和全部商品銷售成本,然後編制會計分錄,在“庫存商品”總分類帳戶和類目帳戶上結轉。
2、集中結轉,是只在總分類帳上結轉商品銷售成本,設置類目帳的企業,還要在類目帳上登記商品銷售成本。在庫存商品明細帳上不結轉每種商品銷售成本,因此,不需要計算每種商品銷售成本,但是應當計算每種商品結存金額,並逐戶記入庫存商品明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