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壹個人能考無數次。
會計初級職稱壹年考壹次。若是沒有通過考試,可以繼續考試,這是沒有次數限制的。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份,具體時間安排可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站選擇考試政策進行查看。
會計初級職稱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會計初級職稱考試考兩個科目,分別是《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會計初級職稱考試所涉及到的知識基礎和實用,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的必備知識。
會計的介紹如下: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借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壹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壹種經濟管理活動。
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
所謂會計,就是把企業有用的各種經濟業務統壹成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通過記賬、算賬、報賬等壹系列程序來提供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經濟信息。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對企業、機關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的壹項經濟管理活動。具體而言,會計是對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的核算和監督,並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
每個月所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壹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不出錯),每發生壹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