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統計法律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會計法》第五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第四十六條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降級、撤職、調離崗位、開除或者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