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具有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1,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
5.獲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從初級會計證註冊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考試註冊當年年底前。但在校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