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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年終獎的會計分錄

員工年終獎分錄

1、計提年終獎金的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年終獎金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會計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學習,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應付職工薪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年終獎個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有關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